具体事项示知如下:一、对象:自愿成为(梦丽打印产品)加盟商二、条件: A、中等以上城市或旅游区,自备商业区内铺面或挡口及营业执照。 B、挂有梦丽标志招牌(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可与招牌名称不同)三、性质: 工厂与加盟商之间均为各自独立的企业法人,经济上为纯购销关系。四、经营范围: 零售批发数码相纸、T恤转印纸、墨水墨盒、图像冷裱膜;打印数码相片,大头贴(娃娃帖), 个性工艺热转印转印。如T恤衣织物照片。杯子。盘子等热转印工艺。五、承诺与支持: A、公司发给加盟商“香港梦丽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授予的证书。 B、提供技术辅导,签订加盟店协议并取得营业执照者可来人到厂实习,厂部负责吃宿。以后的打印技术或排版软件可经互联网予以支持。 C、三个月内加盟商能稳定并趋发展者,公司确保在同个区不再布点,可由其发展加盟商 以上提供简况,有意者请拨打全国加盟商联络电话0754-83274220向办公室汪军玲小姐索取详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