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2009年5月20日-24日
地 点:中国国际展览中心主馆(1号馆2A)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北京市人民政府
新媒体展组织单位: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 新传媒产业联盟 新传媒网
主 题:新媒体、新技术、新挑战、新机遇
一、参展范围:
1.数字新媒体:数字出版、数字存储、数字电视、数字报刊、数字信号发射等数字新媒体技术与设备;
2.移动新媒体:3G技术及相关产品、移动电视、手机电视、手机报、二维码、阅读器等移动新媒体技术与设备;
3.户外新媒体:楼宇媒体、车载媒体、航空媒体、列车媒体、校园媒体等新媒体技术与设备;
4.娱乐新媒体:动漫游戏、VOD点播、音乐下载、影视技术、
5.广告技术设备:广告新技术设备、广告与数码影像制作设备、广告制作材料、标识系统、大屏幕、显示、led、霓虹灯及应用设备、印刷制作技术与设备;
6.展览展示:展览展示高新技术应用、动态多媒体灯箱、多轴转动展台、新型展具、模型生产技术及设备、展览展示服务装饰技术及设备等;
7.内容制作:新媒体创意设计、动漫设计技术、新媒体节目制作技术与设备、数据分析、新媒体监测、新媒体服务等;
8.新媒体软硬件:新媒体软件技术、CRM与ERP系统、网络技术、电子商务等配套服务、软件外包、新媒体硬件设备等;
9.品牌新媒体:电视、广播、报刊、研究机构、传媒院校、投融资机构、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等知名新媒体品牌;
10.城市新媒体:数字城市、产业园区、城市广告节能照明技术设备等。
二.参展申报程序:
1.按要求填写好“参展申请表”并交回展览承办单位。通过传真方式报名参展也可以接受。请注意截止日期为2009年4月25日。
2.收到“参展申请表”后,展览承办单位将向参展公司寄发正式合同一式两份,以待会签。
3.参展公司通过银行电汇展台租金的50%作为预定金或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以落实展台位置。展台租金的余额部分应不迟于2009年4月25日汇付。
4.确认展台后。承办单位将向参展寄发〈参展商手册〉,手册包括展品运输,展台设计搭建,旅行及住宿安排 物品租用和服务员、广告以及签证申请等有关信息。参展商必须按要求填写好手册中的有关表格,并于截止日期前交回承办单位。
5.只有收到展台预定金后,才能落实所预定的展位。分配按“先预定交费,先落实确认”的原则,售完为止。
三.参展公司可免费获得以下回报:
1. 《科博会会刊》免费登录;
2. 邀请参加新媒体创新盛典等活动(请向组委会索取盛典资料);
3. 协助业务联络;
4. 定期展馆清洁;
5. 展台搭建及拆撤(仅适用标准装修展台);
6. 免费提供预先注册参展商的胸卡;
7. 免费参加新媒体创新盛典评选活动;
8. 新传媒网报道宣传;
24小时展场保卫。
组委会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广内大街6号枫桦豪景A座5-701
邮 编:100053
电 话:010-83559012 83559031 传 真:010-83559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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