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2月1日起,深圳户外广告的政府主管部门将由工商局变更为市容环卫局。与此同时,公共阵地的广告发布权将进行公开拍卖或招标。市政府发言人焦扬昨天表示,《深圳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即将实施。业内人士透露该办法可能涉及逾5亿元户外广告牌的去留。
过去由于没有规定,绿地、公共广场等公共场所的广告牌常被当作“人情”送来送去。《办法》规定,公共阵地的使用权应通过拍卖、招标等公开、公平的方式取得。由市容环卫局代表政府与公共阵地使用权人签订使用合同,收取使用费。
以往要在户外发布广告,要经过多个部门。《办法》实施后,行政申请人只要到市容环卫部门一家去申请就可以。同时,以往收取的市容整治费也将停止征收。
但新《办法》还是让一些广告公司感到不轻松。据以户外广告代理为主营业务的某传媒公司介绍,目前,市容环卫部门下达通知,要求拆除该公司位于内环高架、南北高架等地段的7块户外广告牌,这些广告位一年价格高达100多万元;还要求改造数块实心广告牌为透风型,仅这一块的业务损失额高达几百万元。
据了解,此次收到市容环卫部门通知,要求拆除的户外广告共有500余块,涉及广告营业额逾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