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今年1月16日22时40分至24时40分,平山县电视台广告节目播放的录像片中出现两处内容不健康的画面,这一事件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事件发生后,平山县立即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经初步查明,事件发生的原因是有关人员把关不严、工作不到位造成的,涉及电视台广告信息中心、技术播出中心两个部门。
事件发生后,平山县决定免去广电局局长刘军增、主管副局长申存怀的职务。责令广电局中止李松屹广告信息中心经理职务,解除聘任协议,追究其相关责任;对广告信息中心负责审片的工作人员谷文静予以辞退;对技术播出中心当班值机人员史文霞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