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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将对电视选秀节目实行“分流”

  • 发布日期:2007-01-26 浏览次数590

记者昨(24)日获悉,广电总局将对荧屏选秀节目实行“分流”,规定不得有三家以上卫视在同时段播出选秀节目。对于“好男”“超男”等同质化的选秀节目来说,只有为早日获得一纸批文而努力了。   

2006年选秀激战最酣时,周末黄金时段平均有三到四个大型真人秀节目在荧屏播出。央视总编室一位工作人员昨日透露,前几天台里在开会的时候,就有领导批评去年的选秀节目大“塞车”,搞得荧屏像歌厅一样。“去年广电总局批下来的选秀节目差不多30多个,央视就有15个,的确有些多。”广电总局电视剧规划处相关负责人则表示,规范赛事的相关政策正在制定中。(史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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