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雕的创作方法有三种:一种是面对一块比较普通,没有什么特殊形状的圆木、方木或是有规格的板材时(即经过人为的去绺去脏,将木料加工成有规则的料形,如正方形、长方形、圆形等),我们可以比较自由的去选择雕刻的内容与主题,然后再用大量的切削雕凿去实现最终的艺术效果。这种方法看似简单,但也是受到一定的约束,由于木材的结构是由纤维组成,它的易断易裂要求我们在创作构图上强调整体性、牢固性。一般来讲,艺术木雕不讲究拼接,否则就失去了木雕的特征。要在一段原木上做文章,就得避免张牙舞爪的动势,就要舍弃支离破碎的细节。为了突出木材的肌理,表现美丽的木纹,造型体积就不易太小太多,要作大块大面状,追求浑然一体的效果。
第二种方法是随形就像,既“顺其自然”地依据材料本身特有的天然形状或纹理方向,凭感觉和想象赋予这块材料以特定的形象,巧加雕凿后便使其形象释放出来。所谓七分天成,三分雕刻。这种方法也叫“巧雕”,其 构思过程比实际雕刻的时间应更多,而其中的乐趣亦无穷。“巧雕”是一种适形造型,也就是它要适应某种条件,这种条件是一种限制或是约束,似乎也给作者造成麻烦,然而往往受局限的东西反倒会成为形成其艺术特点的决定因素,这种因素能予朽木以神奇。有的玉石雕刻之所以宝贵,就是体现在作者是以量形取材,因材施艺的方法,创造了绝妙佳品。
自然给我们以许多启示,有的材料拥有一个不寻常的特征明显的外形,对你的想象或灵感有直接启发;有的则不太明显,需要深思熟虑,苦思冥想;而变化多端的木纹又常常是影响作品艺术效果好或不好的因素;有些木料的“残片碎块”不规则形状也能引发我们联想起某种形象的存在。因而许多雕刻家经常把一些“奇形怪状”的木头搜集起来长久地摆放在周围,时常琢磨和推敲,一旦考虑成熟便拿起刻刀,欲罢不能。当然作品的成功与否常常取决于一念之差,“真所谓,千刀万凿雕出来,一处不顺付东流。” 这与作音的艺术修养和艺术技巧密切相关。
木雕创作的第三种方法是完全摆脱原始材料的形态属性,用人工或机械堆迭粘合的方法,使大大小小的木块木片按设计意图拼制成大致的形状与厚度,然后再进行雕凿。
这种方法的好处在于它能随意增加木头的体积,大大减少切削木料的功夫,节省大块原木。假如是用不同颜色的木料堆迭粘合起来,呈木头形状的“三明治”,其木材外表经过雕制,会显现出清晰美妙的装饰性木纹,使作品产生独特的艺术效果。有些雕刻家还经常在雕刻物的任何部位增加想要增加的木料,他们用组合粘接的方法,以期望扩大木雕的比例和形状。还有一些雕刻家在运用木材创作时更加独出心裁,别具一格,他们把种在花园里的树木原地不动的雕刻成作品,有的还为它们加枝添叶,因势度形,创造出与自然同呼吸共生存的木雕艺术品。
悠悠数千年,一代又一代的民间艺人口传身授,日积月累,用他们的智能和汗水创造了具有独特艺术魅力的手工木雕艺术。它是中国农村特定的社会结构和文化结构所形成的集体审美意识,具有民间艺术家们独特的思维方式和造型意识。它们经历了数千年的发展和演变,凝集了各个历史时期的不同艺术风格,渗透着浓厚的艺术趣味。尤其是明清以来建筑木构件上的窗棂、门楣等,更是体现了极其精湛的工艺价值和极高的艺术欣赏价值。
艺匠们在不足盈尺的面积中,将花草鱼虫、飞禽走兽、山水人物构勒得疏密得体,栩栩如生。造型丰富,风格纷呈:浓烈或清淡、粗犷或细腻、华丽或质朴、神秘或直白、夸张或写实,无不散发出奇异迷人的光彩。那一幅幅动人心弦的画面和众多的极富想象力、超乎自然的美学意境,闪现着人类审美本质的熠熠光辉。人们或为其意蕴深邃的内涵所折服,或为其绮丽多姿的形态所倾倒,或为其奇古独特的艺术魅力所感染。民间艺术家们那种拙朴的情趣和大巧若拙、返朴归真的艺术气质以及超凡脱俗的坦荡和大气常常是文人艺术家们望尘莫及的。
如今,人们将这些古老木雕窗棂、门楣等,配上极为精致的外框,在特别的灯光下展示其审美价值;也有的则将其巧妙地镶嵌在一个特制的墙体中,在特定的环境中以完美的形式展现出来。
民间艺术以其独特的魅力受到了现代人的青睐,融入了都市人的生活。它们作为时尚装饰的新元素在茶馆等都市的休闲场所纷纷亮丽登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