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01年12月1日,市人民政府就发布了《太原市户外广告设置和管理办法》。在全国,当时只有几座城市发布了这样的地方法规;从2002年起,开始对经营性户外广告进行公开拍卖。几年来,共公开拍卖户外广告7期,成交价款达到了1.7亿元,标志着太原户外广告经营走上了公开、公正、公平的依法管理之路,也标志着太原走上了盘活城市资产的实质性步伐。太原户外广告管理的成功经验被国内同行誉为“太原模式”。然而,有谁想到,在这一盛名之下,太原市的户外广告管理却有着不为外人知道的尴尬:
无序的“第二轮廓线”
户外广告被誉为城市的“第二轮廓线”。漂亮的户外广告反映一个城市和街区的文化特色,就不仅要形式美观,造型别致,密度适当,内容新颖,还要与周围街道协调一致。然而,在一些地段,户外广告基本处于失控状态。在太原市的一条主干道上,街道两侧几十米一个广告灯箱。有趣的是,街道一侧广告内容为“人流”,另一侧为“性病”。在太原,如此内容低俗、整街道布置的广告并不少。
在一些城中村,由于建筑本身就是违法建设的,设置的广告更谈不上规范。这些广告内容低俗,布置失当,严重影响了城市的整体形象。一些单位,甚至一些机关,利用临街的优势,在楼顶设置广告牌。其中,许多单位既没有《广告经营许可证》,也没有到规划部门审批。
越是最繁华的街道,广告效应也就越大。所以,在太原市的迎泽大街、长风大街、建设路等重要路段,都有着大量的违规广告牌。4月以来,市规划局和执法局联合行动,在全市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清理违法户外广告的热潮。仅仅一个多月,执法人员就清理了1800多处,拆除了近2万块违法广告牌。在建设南路,竟然有近70%的广告牌没有经过任何部门审批。违规户外广告不仅严重影响城市景观,也严重地扰乱了合法广告经营者的正当权益。由于违法广告过多过滥,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常会有一些广告公司投诉。
公益广告的“猫腻儿”
公益广告的一个特征就是非盈利性。然而,在我市许多街道上,公益广告已经成了某些单位和部门获取非法利益的主要手段。某单位搞文明宣传,规划部门为其批了两块牌子。建设完工后,广告牌上一面为公益广告,其他部分均为商业广告。在太原市的世纪大道长风大街上,有些公益广告牌查处时为公益广告,查处过后就成了商业广告。
为了宣传城市的历史,向市民介绍各条街道的悠久历史,展现龙城厚重的历史文化,太原市在许多街道上设置了路牌。一些路牌介绍了道路名称的由来、附近知名的景点、交通状况等情况,市民非常认同。但是,有人也开始打上了路牌的主意,致使受到市民欢迎的路牌变了味儿。一些路牌背面成了商业广告,或者夹杂了商业广告的内容。创建文明城市,太原市民人人有责。然而,创建活动中,有些人也打起了创建的主意。最近,滨河路、迎泽大街、新建路等城市的主要干道上,打出了许多彩旗。几十米一个的彩旗打出了太原人创建文明城市的决心和勇气。但是,仔细观察,我们就会发现,几乎所有彩旗下方都打上了商业广告,一些产品、企业、商店名称堂而皇之地印在彩旗上。有些甚至打上了企业的联系电话。
《办法》规定,举办大型文化、体育、公益活动或者各类大型交易会、展销会,临时性户外广告设施,活动结束后7日内必须自行拆除。然而,一些单位的临时性户外广告,不管是否经过审批,悬挂时有人管,活动结束后就再无下文。年深日久,有的彩旗褪色,有的已经破烂不堪,严重影响城市景观。
户外广告阵地使用权是城市资产的一部分。只有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主导作用,严格按照市场规则组织拍卖,最大限度地增大透明度,户外广告市场才能保持持续繁荣;也只有这样,我们这座户外广告管理先进城市才不会在前来取经的团队面前面临尴尬。(武永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