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Sign in Global | 标识网微信二维码 |
更多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会员中心
会员中心
 
 

户外标牌不可随意标注“无公害”

  • 发布日期:2007-03-08 浏览次数647
我市将对农产品户外标牌进行全面清理

  (记者  陈泳)昨日,记者从成都市农委获悉,为了规范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等户外标牌,保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市将对全市范围内所有冠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产品”名称的户外标牌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今年4月以后,在高速公路等户外大型标牌上看到“无公害农产品”的介绍,你不用再怀疑它的真实性了。

  据介绍,此次的清理整顿将重点针对标称有“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产品”的农产品或生产基地的户外宣传标牌,检查其是否具有国家有关机关或法定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同时打击和查处假冒、伪造、租赁、买卖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产品等质量认证证书、标志或超范围使用证书、标志的违法行为。凡违规使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产品”名义的户外标牌,农业行政部门将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成都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记者了解到,在打击违法行为的同时,此次整顿还将对现有的广告内容进行规范,凡标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产品”的农产品(含生产基地)户外标牌,必须取得相关认证证书,并应在标牌上明示认证证书号、有效期限、认证机构名称等事项。对超出认证范围的夸大宣传,或是广告内容不规范的,也应一并整改。

  据悉,此次的清理整治将持续2个月,从即日起到2月15日前,市农委和各区(市)县将对全市所有农产品(含生产基地)的户外标牌进行逐一的清理核查;3月30日前,违法和不规范的标牌将全部整改完毕。

 

[ 标识商学院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该企业最新标识商学院


 
 
© 2013 标识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11159号-5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040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