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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吃喝”侵权 大众点评网状告搜狐案庭审

  • 发布日期:2007-04-04 浏览次数582

由于认为“搜狐吃喝”网页上复制了大众点评网相关内容,大众点评网将搜狐告上了法庭。昨日本报获悉,大众点评网状告搜狐侵权的诉讼上周末已经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庭审结束。

“大众点评网对这个官司把握比较大。”上海市金马律师事务所周文骏告诉记者,周文骏此次是大众点评网的代理律师,现在此案正在等待法庭宣判。

从内容属性来看,大众点评网是城市消费为主的Web2.0式的本地搜索和互联网社区。由于Web2.0网站内容均为网友自发提供,随着Web2.0概念深入人心,这些网络内容的版权到底如何受到保护,成为这起诉讼的焦点。

Web2.0用户维权意识高涨

记者看到,原告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在诉讼书中指出,未经原告许可,搜狐擅自复制原告所属的大众点评网及由大众点评网主编的《餐馆指南》系列丛书中有关北京、上海、广州、成都等地千余餐馆的点评和介绍,并登载在被告所属的“搜狐吃喝”网页上。

原告提出,判令被告立即删除全部侵权网页内容,停止侵权;判令被告在搜狐主页上发表道歉声明,消除影响;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50000元等。

既然大众点评网状告搜狐,为何此次诉讼要求的赔偿金额似乎只是蜻蜓点水呢?

“事实上,侵犯大众点评网版权的远不止搜狐一家,我们是希望通过这样的官司能够让更多的网站意识到侵权后果的严重性,并引以为戒。”大众点评网资深副总裁龙伟表示,“我们此举既是维护网站权益,也是帮助我们的会员维权。”据记者了解,在大众点评网站的论坛中,众多资深会员针对其他网站的内容侵权行为表示出强烈抗议。“这仅仅是我们一系列法律维护行动第一步。”龙伟补充说。

诸多法律空白点

有趣的是,在海淀区人民法院,搜狐因为网络内容侵权成为被告并不是第一次,而就在上周五(3月30日)当日,也不止一个官司在等待搜狐。

去年3月,搜狐网转载了一个个人博客的两篇文章,博客的主人秦涛也曾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搜狐网侵犯了自己的版权,并要求赔偿10万元。

去年6月,网络原创小说《上海相亲情人》的作者就将搜狐总裁张朝阳告上了法庭,要求搜狐网停止侵权并进行赔偿。

不管是网上博客、网络小说还是大众点评网的内容信息,这些Web2.0时代的网络内容资源目前存在着普遍保护不力的状况。“网络侵权的行为已成泛滥成灾之势。”关注网络版权的上海联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展表示。

尽管这一诉讼适用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有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指导意见等,但实际上,目前我国法律在网络侵权诉讼上仍然有诸多空白点。

“一是网络侵权定义模糊,主要是对于不同网络经营商(诸如ICP和ISP)的法律地位界定不明确,二是网络内容的举证仍然非常困难,诸如电子邮件是不是可以作为证据仍然没有一个明确的解释。”周文骏表示。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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