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Sign in Global | 标识网微信二维码 |
更多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会员中心
会员中心
 
 

小区楼宇广告:业主共享仍有难度

  • 发布日期:2007-04-20 浏览次数624

  物权法出台后,楼宇广告的收益按规定应该归业主共有,但是,记者调查发现,实际执行起来并没有这么容易。

  这是北京一个建筑面积15万平米的社区,记者发现,小区里几乎每一个楼宇的电梯间都挂了广告牌和播广告的液晶显示屏。据了解,仅这些楼宇广告小区物业一年就能收十多万元。而在其他一些小区,记者发现一年收十几甚至几十万电梯广告费很平常。但是,接受采访的大部分业主都表示,这些广告从设立到收钱,都是物业在运作,他们丝毫不知情.业主:几十万我们很关心啊但业主都是要上班的没有时间精力跟开发商物业争这件事。

  物权法的出台让业主们维护自己的权益找到了最有力的武器。按物权法规定,社区公共面积归业主共有,是不是挂广告,收多少钱,钱怎么花,都由业主说了算。但是,记者了解到,业主们怎么把这笔钱收进口袋,却还有着现实中的难题。由于业主们履行权利必须通过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但是,在北京目前3000多个小区中,只有不到400个成立了业委会。而且,即使有了业委会,自行收取广告等费用还是相当困难。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平建锋:业委会不能作为独立的经营单位来操作物业公司用自己的经营框架签定相关合同收取相关费用并对业主公布帐目应该是目前现实的选择。

 

[ 标识商学院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该企业最新标识商学院


 
 
© 2013 标识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11159号-5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040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