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整治开始,月底前拆除19054.8平方米
最近走上春城路、一二一大街、人民西路等路时,你是否已发现,以前一些杂乱无章的广告牌不见了;最近几天,你是否也发现,一环路内各主要道路上都有拆除不规范广告牌的工人。
昨天(23日)上午,西山区综合执法局强制拆除了西昌路电动车商城楼顶面积约1000平方米的广告牌。与此同时,四城区及三个度假区均强制拆除没按通知自行拆除的广告牌。今年以来,昆明市主城区已拆除违法设置和影响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牌2万多平方米,到5月1日前,被拆除的户外广告牌面积总共将达4万平方米。
为何要整治?
五花八门,层层叠叠,色彩、字体、图案各异……这是一位外地游客对户外广告的评价。市城管局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处处长杨力旭也说,目前昆明市进入了经济快速增长、城市化加速发展的新时期,但城市环境急剧恶化的矛盾日益凸显,各类不规则、不美观的广告充斥着大街小巷,随处可见各种各样、形式各异的广告牌,大到公共建筑,小到城郊民舍,有的建筑物被从头到脚严严实实地包裹起来,失去了建筑物本身的特色。
杨处长说,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各种商业广告布满了城市各主要街道和主要建筑物的空间,它使人充分感受到一个城市商业的繁荣,但昆明市的户外广告设置较为不规范,特别是近年来,广告牌成为遮挡“丑陋”的“多快好省”的捷径,使得广告牌在不知不觉中越来越高,越来越大。众多广告牌无视与城市空间景观的协调一味耸立,明显与当地街区文明特征不相符,有些地方上至建筑物顶部,下至路牌、路灯,全部被广告占据,并且越来越多的全跨式、半跨式悬臂广告出现在公共空间,更是增加了户外广告的混乱程度,甚至影响到交通,侵占了公共利益。
据介绍,昆明市现在经营户外广告业务的公司有124家,户外广告设置在楼顶、裙楼顶、墙面、地面(绿地、空地)等不一,设置形式有立柱、牌式、悬挑式、电子显示屏等形式。2006年年底,总面积为240299平方米。
鉴于目前昆明市户外广告设置过多过滥的现象,市委、市政府下决心规范、清理、整顿户外广告。2月16日,市城管局、工商局、规划局于2月16日联合发布了《关于整治户外广告的通告(第一号)》,整治“通告”中涉及545项,2136块(棵)户外广告设施。
此次整治包括:
一级控制区范围内的一环路(环城东路、环城南路、环城西路、环城北路、一二一大街)、东风路(一二一大街—金马立交桥)、人民路(西苑立交桥—大树营立交桥)、金碧路(西昌路—北京路)、拓东路(北京路—环城东路)、西昌路(西站立交桥—环城南路)、青年路(官南立交桥—巡津街—鼓楼路—小菜园立交桥)、北京路(昆明火车站—金星立交桥)、春城路(拓东路—昆明机场)、白塔路、白龙路、滇池路(环城南路—海埂公园)、一二一大街(小菜园立交桥—西站立交桥)、三市街等道路。
哪些范围内的要拆除?什么情形的需拆除?
到目前,第一批已拆除户外广告10900平方米,这些广告牌属于整治范围内设置在路灯灯杆上、违法擅自设置和未进行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检测或安全检测不合格的户外广告,均要求拆除。
第二批需要拆除29054.8平方米,736块(棵),目前已拆除1万平方米左右。
据介绍,第一批拆除的10900平方米,仅占应拆除总面积的7%,第二批全部拆除完毕后,也只占到应拆除总面积的26%。残运会结束后,城管等部门还将继续进行第三、第四批的整治工作。
第二批要拆除的主要包括以下8种情形的户外广告:
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设置户外广告的;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或妨碍安全视距和车辆、行人通行的;妨碍居民正常生活,遮挡住宅楼窗户的;占用绿地遮挡绿化景观,利用行道树或损毁城市绿化设施的(单立柱除外);利用危房或临时、违法建筑物设置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产权范围内设置的;在各级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建筑物、构筑物及产权范围内的;在大中专院校及中小学校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机构产权范围内设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