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速建章立法、党政部门率先垂范、建立信息档案、建立管理长效机制……在昨天市政协召开的加强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问题研讨会上,30余位市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成员“支招”户外广告整治,一条条意见直指时弊,一件件建议切中要害。
建议一:依法从重从速拆除治理
面对目前北京城市户外广告私搭乱建、破坏环境景观的严峻现状,宋慰祖委员提出,必须要依法、从重、从速进行拆除和治理。他建议,公益设施禁止设立广告位;人行道宽度不足两米的不准建设任何阻碍通行的设施。同时,他还提出,要借奥运举办之机,运用强有力的规章制度,进行有效治理。在治理标准上要简洁、易执行,不留空子,特别是在二三环路、长安街、平安大道、广安大街等市、区主干街道上,所有以政府部门名义建立的公告栏应一律拆除。建议二:莫让违法广告蒙混过关
“一些违法广告悄然改头换面,如将经济类广告内容改为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的奥运口号,想蒙混过关,逃避强拆。”这是连续三年提出整治户外广告提案的白崇智委员最近发现的新情况。白委员说,这些设置在路口路边及人行便道上的大量公共设施、城市家具上的广告牌,无论其广告性质如何变换,都违反了《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应坚决予以拆除。另外,白委员还建议,进行户外广告普查,建立信息档案,给合格者发统一编码的“监管文号”,“监管文号”标注在广告牌上,并在网上公开。
建议三:切忌只拆不建管拆不管建“治理整顿户外广告不能就是一个‘拆’字,要处理好‘拆’‘建’的关系。”李燕平代表市工商联认为,在治理整顿中,拆除违法户外广告是必要的,但拆不是目的,应成为建合法合规广告,体现城市靓丽、繁荣的基础,切忌只拆不建,管拆不管建。他建议,应将“建”的重点放在户外广告审批、管理的机制创新上,将户外广告的审批、管理、规划、执法权集中,杜绝相关部门之间推诿扯皮,都管与都不管等问题的发生,做到该整的整,该拆的拆,该建的建,以维护和促进首都的经济发展和市场繁荣。建议四:重点区域户外广告公开拍卖李慧玲委员建议,将户外广告规划到位后,可采用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特别是重点路段、区域的户外广告可先行实验,然后逐步推广,使户外广告市场得到净化,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的保证,也可有效遏制权力寻租的现象,增加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工作的透明度,保证户外广告有序发展,从而走出“整治—反弹—再整治”的怪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