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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建议消除“视觉公害” 楼宇窗户广告应取缔

  • 发布日期:2007-06-13 浏览次数659

  现在,本市正在大力清除违规户外广告,但是一种隐藏在楼房内的楼宇窗户广告却冒了出来,并在继续泛滥。
为此,市政协委员司马小萌在今年的两会上就曾提出《关于取缔楼宇窗户广告建议》的提案,呼吁应该加大对这些广告的处罚力度,取缔楼宇窗户广告,以清洁本市市容。

【记者调查】
居民楼窗户贴满广告
“这是住宅楼吗?怎么感觉进了写字楼啊,窗户上都贴满了广告。”近日记者来到SOHO现代城时,明明是住宅小区,可楼内所有的窗户上几乎被各类公司的招牌覆盖着,要想找到几家没挂招牌的住宅却很难。
记者在小区内转了一圈,各类公司、培训班、书店等经营性广告无所不包。一户两层的跃层住宅经过店主的精心装修,便成了一个颇具品位的时装店。“户外广告得花多少钱啊!这往窗户上一贴照样起到广告效应,而且没有人查。”一位店主对记者说,小区内现在几乎没有住户,业主都是买下房子后把房出租,在这儿租房房租也很贵,所以一般都是做生意的人以租房居住为由,利用这些住宅楼办起公司,而为了省下招牌广告费,就在自家窗户上贴上五花八门的广告。
记者随后又进入一家乐器培训班。这家乐器培训班设在5楼的一间房内,从楼下就可看到房间窗户上挂着“乐器培训,包括手风琴、电子琴、黑管等多种乐器的教学”广告。
进入房屋后,一位老师模样的男子连忙招呼着记者,他说,他是租住户,利用自己的音乐特长在此经营着乐器培训班,而且不用办理任何营业手续。“我也是看到别人都在窗户上张贴广告自己才弄的。”这位男子告诉记者,他也觉得这种在窗户上乱贴招生广告不雅观,但是“既然没人管,就先贴着吧”。

【委员建议】
窗户广告应按高限罚款
“目前,不仅是写字楼和商住楼出现这样的情况,连一些居民小区楼房临街的窗户和阳台上,也都‘贴’了不少各式各样的广告。楼宇窗户广告数量之大、范围之广,不能不说已经形成一种新型的城市牛皮癣。”市政协委员司马小萌告诉记者,如果对现在这种情况不及时治理,会对其他地方起到示范作用,如果所有的写字楼都这么搞,就不好治理了。
对此,司马小萌委员建议,应由北京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牵头,会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全面展开对楼宇窗户广告的治理行动,并建议采取有奖举报和综合治理双管齐下的方式来治理。
此外,她还建议,此种户外广告应按违法广告论处,工商部门不得给此种广告办理临时性户外广告备案。要根据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之中的罚款高限来执行,如连续两次罚款无效,工商部门将停止给该企业年审。

【政府回应】
户外广告将重新界定
对于司马小萌委员的建议,市市政管委在回复报告中表示,对于这种新型城市牛皮癣,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市城管执法局、工商部门在一些物业部门的配合下,今年已经铲除了大量的楼宇广告。但是,由于缺乏充分法律依据,这种集中执法没过多久,就出现死灰复燃,甚至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主要的原因就是发布广告的这些人正在钻法律空子,由以前的室外张贴转到室内,以达到逃避处罚的目的。
此外,市现行的《北京户外广告设置规范》和《北京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对“户外广告”限定只是对“公共场所部分”进行限定,而对于私人空间出现的广告缺乏约束力。
为此,市市政管委表示,在经过充分的调研基础上,将提请有关部门对户外广告重新进行界定,并重新做出法律解释,要扩大相关法律条文中关于户外广告的内涵和外延,为执法人员治理这些场所提供足够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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