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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墙体户外广告变相内移引发监管困惑

  • 发布日期:2007-06-26 浏览次数349

  眼下,京城正在对户外广告进行治理整顿,各种路边违法广告被清理查处,重要道路面貌焕然一新。但记者调查发现,不少建筑物的外墙广告被挪到了玻璃墙内侧,“一层玻璃”制造了管理上的困惑。在国贸附近的三环路上,最令人瞩目的就是道路两侧巨大玻璃墙内放置的电话号码、公司业务介绍等,建外SOHO成了此类广告的“重灾区”。市政协委员孙维绚与记者进行调查后呼吁,政府有关部门应制定详细规范,对此类变相户外广告进行有效监管和治理。

  现场目击

  玻璃窗三成被广告强占

  “每次我开车驶过,这些不规则的条条块块特别扎眼,别的楼都非常干净,但这几栋总让人觉得不伦不类,非常杂乱。”家住附近的张先生向记者道出了这样一种感受。

  从三环路的立交桥上看到的建外SOHO,是一个白色框架中镶嵌着各种红绿字体的奇怪建筑,中间夹杂着硕大的电话号码。孙维绚委员就和记者站在建外SOHO东北侧大厦楼下,向上仰望这座30多层的大楼,看到几乎半数楼层的玻璃墙里侧都有巨幅广告,在大厦的北面和东面各有十多个楼层被广告覆盖。

  “这就像一张本来干净整洁的脸上长了很多大块的雀斑。”孙维绚委员称这种怪现象犹如画布上的涂鸦之作,将建筑本来的美观也彻底打破了。孙委员和记者调查发现,建外SOHO一共有11栋楼,其中这种玻璃内侧广告最严重的是临近东三环的两栋楼,而在小区内一些民用住宅楼的玻璃窗里也打出了不少这样的巨幅广告。

  现场调查

  成本低最多百元工料费

  建外SOHO并不是唯一的一处玻璃窗广告的“灾区”。实际上,从今年市政府开始严格整顿治理户外广告设施后,市内一部分商家、写字楼的墙体广告就开始向玻璃窗内转移。一位物业管理人员告诉记者,这种现象已经存在一段时间了,由于是业主在自己场地内设立的大广告牌,物业也不好多说什么。

  而在广告公司来看,这种广告绝对是监管弱、成本低的好方法。记者搜索了数家广告公司,随机致电一家询问,对方立即表示“没问题,可以做”。而且根据张贴材料的不同,报出了每平方米16元和40元两种不等的价格。至于广告需要审批的问题,他们根本就没有考虑。

  记者了解到,实际上,这种“变相户外广告”的操作往往都不假手广告公司,这些商户大多租用繁华地段的写字楼。“这种广告有的是个地址,有的就是一组电话,成本最多也就是数十、上百元的工料费,商户自己把广告往玻璃上一贴就行了。”  现场解析

  孙维绚委员是北京市户外广告专家组的成员,多年以来一直从事城市规划设计工作。她分析说,市政府对户外广告进行大力整顿,目前已经有了明显的效果,现在长安街、三环路等一些重要地段的违法广告被大量拆除,一些户外广告就采取了这种办法来规避监管。

  “建外SOHO地处三环路繁华地段,属于严格控制广告的地区。此外,如果是学校、居民住宅,按规定不能设置任何广告。这一地区作为住宅用的那些建筑出现广告肯定是不合规定的。”她同时说,玻璃墙内侧的大幅广告实际上破坏了建筑物自身的功能,影响内部采光、通风,还降低了建筑的品位和城市市容的品位。

  “我们也不希望出现这种广告破坏建筑的美观。”一位业内建筑师非常同意孙维绚的观点。他说,建筑师设置玻璃幕墙和玻璃窗,除了美观,也是从功能上考虑,私自贴上大幅广告的做法,影响了采光等功能的发挥。“白天也必须要开灯,显然不利于节能。”孙维绚委员认为,在户外广告监管上,北京市有基本的原则,但在具体的规定和执法上仍需要有更为清楚的规定。

  委员建言

  应出台规范并建长效管理机制

  孙维绚委员建议市政府有关部门就此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将户外广告管理的相关规定进一步细化,对这种玻璃内墙的大幅广告出台具体、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明确有关部门具体管理职责权限。同时,建议有关部门严格执法监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首都创造长期良好的市容环境。

  各方回应

  朝阳区市政管委:此类广告尚处监管空白

  朝阳区市政管委近期已对52处违规户外广告进行了处理。首都机场高速路两侧、CBD等一批违规广告均被拆除。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拆除违规户外广告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北京市牌匾标识设置管理规范》、《北京市户外广告装置管理办法》等,但在这些法律法规中,对这种特殊形式的广告尚无明确的界定。“实际上,它没有设置在户外,但却达到了户外广告的效果,仍能与周边市容环境产生不和谐因素。”

  市市政管委:有望出台相应管理措施

  据了解,目前城管、工商、市政等相关部门还没有入户对这些“变相户外广告”进行清理。北京市市政管委户外广告管理处表示,这些广告的确属于“变相户外广告”,也没有经过专门机构的审批,属于私自安装,这种情况已纳入管理部门的视线。虽然在监管上的确存在一些问题,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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