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国际公关》杂志的丁志峰把这个题目交给我的时候,我曾经有所犹豫。我在问:现在到了该谈网络媒体社会责任和行业自律问题的时候了吗?
网络媒体作为大众传播媒体,至今其采访权在中国还没有获得正式确认,拿网易来说,我们绝大多数内容都是从传统媒体转载而来,自采内容主要集中在企业报道和文体报道层面,初步估算,其所占比例不到该部分内容总量的10%,所以说,网络媒体作为大众传播媒体,其地位和实际形态还远远没有实现,其大众传播的效能还未被充分释放,此时是否是谈网络媒体社会责任和行业自律的最佳时机?或许最好是让网络媒体充分发展之后再来谈?或许他会在自然生长中慢慢自行解决这个问题?
以前我对此持怀疑态度,但是最近我亲身经历的一件事,让我重新思考此问题。
网易科技频道对暴风影音后门事件追踪引发的争论
2009年5月19日晚,为了攻击其他的游戏"私服",四名嫌疑人在尝试直接攻击对方网站未果之后,转而攻击为其提供DNS域名解析的服务器DNSpod。在察觉到网络异常之后,电信运营商关闭了DNSpod在电信机房的服务器。但是,同样使用DNSpod服务的还有拥有上亿装机用户的播放器软件暴风影音。在DNSpod服务器关闭之后,由于无法与暴风影音网站链接,暴风影音Stormliv软件开始不停地向服务器发送访问请求,从而使多个省份的网络域名解析服务瘫痪,进而导致包括江苏、河北、浙江、山西、广西等数省市的互联网服务中断,直到5月20日凌晨方才恢复。
在这起事件中,暴风影音自动启动的stormlive.exe进程借助其庞大的用户规模使得事件影响猛然扩大,最终导致部分省市网络瘫痪服务中断。
这个就是著名的暴风影音后门程序事件,当此事发生时,作为媒体我们一直大力度追踪报道,由于我们的报道,最后暴风影音承认了自己后门程序的问题,并且最终做了修改。
报道中这家公司私下找我们撤稿,未果后他们在自己的软件弹出页面,翻出去年的旧帖和网易的负面加以整合,连续数日"针锋相对"地炮轰网易,引发众多媒体侧目,很多同行跟我打招呼,说:"他们这种做法是很流氓,但行业里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不必这么较真。"有不止一位的媒体同行问我们:这种后门虽然很流氓,但已是司空见惯,你们紧追不舍,为什么和他们这么过不去?
这个问题一下子把我难住了。是啊,我为什么要和他"过不去"?我为什么坚持不愿撤稿?我做了10年新闻工作之后,突然有不止一个的媒体同行在问我这个问题,这个让我觉得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这个我一直觉得是媒体工作者基本信仰的问题。这很让我困惑。社会大众,尤其是我们的媒体同行和社会精英们,他们预期网络媒体是干什么的?他们觉得大众媒体的天职是什么?我在问自己:是新闻媒体在商业博弈中自我迷思还是媒体的基本信仰在发生动摇?
网络媒体是否大众媒体?
网络媒体最大的社会责任是什么?谈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确认:网络媒体是否是大众媒体?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将于2009年1月13日下午发布第2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本次调查结果显示,中国网民总数已达到2.98亿人,其中网络新闻用户达到2.34亿。
由此可见,作为大众媒体,无论用户规模还是使用习惯,网站已经当仁不让的跻身主流市场。
如果我们认定网络媒体是大众媒体,那么其社会责任就和其他大众传播媒体广播电视报纸的标准没有什么两样。
还原真相,消除信息不对称,这是传统媒体多年实践后总结出来的大众媒体的最基本的责任和天职。
此前,一些西方发达国家的传统媒体也经历过了黄色泛滥、虚假制造,之后大浪淘沙,慢慢沉淀出新闻职业的一些要求和规律。不过,在国内市场,大众媒体虽然进行市场化运营,但仍然被定义为党的喉舌,被赋予了宣传职能。虽然如此,最有力量最被市场认可的大众媒体往往正是那些较好地执行了此基本要求的媒体,比如南方周末、财经杂志等。
现在,作为新一代的大众传播媒体,网络媒体以其天然的技术优势走进了主流传媒市场,其市场优势渐渐呈现出来,但其报道优势还处在初级阶段。网络报道除了转载传统媒体的内容,这个大约占比九成以上,还有很大量的网友自己生产的论坛、跟贴和博客内容,此外就是一小部分原创内容。从分类上来说,网络媒体自己原创的内容首先体育报道,然后慢慢扩展到企业报道、娱乐报道等等领域。至今,社会新闻、时政新闻等原创内容还没有起步。尽管如此,作为大众传播媒体,其社会责任和自律要求和传统媒体没有两样,基本的责任和天职也没有两样,都是必须还原真相,视真实客观为安身立命的根本。
网络官司促进网络媒体的责任和自律
从1999年开始,网络的媒体官司也渐渐多了起来,那年,六作家告北京在线侵权开始,再到2000年10月,"彼阳诉新浪侵权"案,这在我印象中似乎是一个个人告网站著作侵权的第一案,到后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