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四川将对全省所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实行防伪标识管理。日前,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向全省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下发《关于对验资报告实行防伪标识管理的通知》。按照要求,凡经四川省财政厅批准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所,在四川省行政辖区内出具验资报告,除按《独立审计准则1602号》规定应包括的要素外,均应在提交工商部门的验资报告首页右上角粘贴防伪标识。对于客户和会计师事务所自己留存的报告,则不需要粘贴防伪标识。
该防伪标识由四川省注协统一印制并免费发放,以证明各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主体上的合法性和形式上的真实性。四川省注协印制的防伪标识将统一编号,每个编号的防伪标识仅对应粘贴在一份验资报告上,且每个号码都是惟一的,如果出现重号,则是假冒的;这样,只要粘贴的是四川省注协印制的防伪标识的报告,便不是“假冒产品”。
四川省注协有关负责人同时表示,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上粘贴了协会印制的防伪标识,并不证明验资报告内容的真实、合法,即只能证明其不是“假冒产品”,而不能证明其不是“伪劣产品”。
据了解,自2003年以来,四川省注协陆续接到多家事务所反映有社会上的不法分子通过私刻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印章等方式,仿冒事务所出具虚假报告的现象,并且这种现象目前有愈演愈烈之势,这种不法行为已经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损害了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和行业形象。经过一段时间的深入调研,在反复论证、反复征求行业内外意见,并借鉴外省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四川省注协决定先从推行验资报告粘贴防伪标识入手,实现杜绝假冒验资报告的初衷,待成功施行后,再向审计报告等领域推广。
据该负责人介绍,对于防伪标识的发放数量,除边远地区外每家事务所初次领用不超过60个,以后一个批量不超过50个,在领取下一批次防伪标识时,必须由协会对已使用防伪标识的验资业务工作底稿进行抽查,且比例不低于10%。同时,省注协将查验核对已使用防伪标识验资业务的收费发票存根与《验资报告备案表》,看有无低价竞争行为。这样,可以更为及时地对会计师事务所验资业务质量及收费进行适时监控,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