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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广告诓人钱财 杂志社岂能无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6-22  来源:江苏法制报  作者:张旭 金维  浏览次数:468
只需填对简单的加减乘除算式,并寄回答案,就可免费获得包括电脑、CD、数码相机、MP3等在内的电子产品,天下果真有这样的好事吗?近日,如皋市民陈先生向本报反映,在杂志上看到一个中奖活动,自己中奖非但没有领到奖品,反而自己损失了几百元钱。陈先生向记者抱怨说,广告是虚假的,难道刊登假广告的杂志社就没有责任吗?
          “中奖”广告套走读者234元
  今年9月,家住如皋的陈先生在第七期《今古传奇》上看到这样一则广告:免费参加光远杯竞赛100%有奖,请用“+”“-”“×”法计算下题(34□5□6□8□9□1□)□2=2008,算好后将答案寄回我公司,并注意在信封下面写清您的详细地址、姓名、邮编,填对答案的读者可免费获得小型摄像机、数码复读机、新款电脑、掌中宝电话、随身听、中英文电子词典、军用冷光表、全自动照相机中的一至二种。广告中只留下了通信地址、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并没有留下公司的营业执照号,并特意强调不收取任何费用。
  陈先生想到不需要花钱,还可以获得价值不菲的电子产品。于是填好题目,按照广告上的通信地址寄了过去。六天后,他便收到了安阳市光远电子邮购公司的回信,称他有幸成为本次活动的一名幸运星编号为188,可以在六组奖品里任选一到二种,各个组的邮寄价格从82元到348元不等。并提醒在一个月内有效,在收到汇款后三到五天收到产品。10月29日,陈先生想到《今古传奇》杂志社上的广告应该不会骗人,就汇了234元到光远。
  陈先生在第八天终于收到光远寄来的信件,里面却是一封“紧急通知”,大致内容是让中奖者再寄49元用来保障产品在邮购途中的安全。陈先生在经过慎重的考虑后,并没有汇款过去。而是连续拨打光远的咨询电话,但得到的却是牛群不对马嘴的答复,“一会说帮助查一下、一会说产品在11月4日寄去了,后来又说可能在邮局被人冒领了。”陈先生这时意识到自己受骗了,为讨回自己的邮寄费,开始与安阳市光远电子邮购公司长达一个多月的交涉。但每次通电话,对方都以各种借口推脱责任,最后索性不再接他的电话。
  无奈之下,陈先生向本报写信投诉此事。接到投诉后,本报立即对此事展开了调查。
          冒牌公司广告杂志社也敢刊登?
  记者联系了安阳市工商部门的相关人员,这位同志不等记者说完就告诉记者:“我们已经接到好多起像你一样遭遇的反映了,我局已经在今年六月份进行突击检查,由于这群人经常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我们管理起来也是相当的困难。只能在接到反映电话时提醒读者,不要汇钱,以免上当受骗。”随即,记者从该局行政管理办公室了解到,所谓的安阳光远电子邮购公司根本就没有在工商局注册。
  记者将从安阳市工商局调查到的信息反馈给了陈先生,陈先生听后半天没有作声。随后,他有些愤怒地告诉记者,他是《今古传奇》的忠实读者,该杂志社曾多次入选全国百强杂志社。他从不怀疑该杂志上的广告会是个骗局,但结果却欺骗了他的“信任”。他说,他有一种被愚弄的感觉。
  12月1日,记者将电话打到了湖北武汉《今古传奇》杂志社广告部,该部门一位张姓工作人员接听了记者的电话。张姓工作人员表示,该社对广告有严格的审查程序。先由广告部审查公司的营业执照,然后报请社领导审核,通过后方能刊登。记者提出,希望该杂志社能传真一份安阳光远邮购公司的营业执照,但张姓工作人员表示要替企业保密,要查需要到当地工商部门查阅。记者随后提出,从安阳市工商局调查显示这家公司根本就没有注册,不知道《今古传奇》杂志社是如何审查到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对此,张姓工作人员表示,对方公司营业执照是传真过来的。但当记者指出完全可以打个电话到当地工商部门核实该公司的有关信息后,该工作人员表示杂志社向当地工商部门核实难度太大。然而,记者一个电话就从安阳市工商局核实到了安阳光远邮购公司的情况,不知道该杂志社所谓的核实难度大难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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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告法》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的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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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假广告 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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