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社会上经常发现一些“错版币”,传说是印钞厂由于印刷错误造成的废品,由于数量稀少,具有很高的收藏价值。对此,人民银行肯定地说,所谓“错版货币”是不存在的。因为印钞厂印制钞票时使用的印版、制造硬币使用的钢模等,是一个整体,在印制过程中,不可能出现局部倒置或颠倒的问题。既然没有错版币,就更谈不上所谓的收藏价值。而且,目前发现的所谓“错版币”,不仅有人民币纸币,还有硬币,包括纪念币,还发现有外币。但无论什么币种,都是在原有货币的基础上,经过人工制作的。对所谓“错版币”,如果认真观察或借助放大仪器观察,就会发现刀切、粘贴、修刮的痕迹。从目前破获的案件看,社会上确实有些人为牟取暴利,专门制作、兜售所谓“错版币”,希望市民引起警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43条规定:“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人行表示,人为制作“错版人民币”属于“故意毁损人民币”行为。
错版人民币原来都是伪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