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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已对医院周边违法抗癌广告立案调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12-28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作者:孙华  浏览次数:706
 抗癌“特效药”广告穿上“马甲”伪装成报纸、杂志散发进省城部分大医院。日前,本报连续报道这一情况后引起工商、药监等部门的重视。据悉,工商部门已对齐鲁医院等医院周边的违法抗癌药物广告立案调查。同时,一些癌症患者向本报痛陈这些虚假广告之害。

  暗访抗癌药物“马甲”广告

  昨天上午,记者在齐鲁医院南门发现,十余名散发抗癌特效药广告的女子分列在门口两侧,每人抱着一摞小册子或宣传单。这类抗癌药物广告封面印制得很像某些正规报纸、杂志,但均无刊号。两名散发广告的女子告诉记者,她们是某些诊所或药商雇用的,每天佣金10元左右。

  医托自曝内幕 患者痛陈遭遇

  《健康科技快讯》小册上刊登了十余位“抗癌明星”,并附有当事人的住址、电话。记者拨打了三位“抗癌明星”的电话,其中一人不愿表态,另一人则建议“去正规大医院治疗为主”。“抗癌明星”陈某在电话中向记者介绍,该药物经销商刊登他的地址、电话前并未与他协商,只是事后给了500元钱。

  另外,在齐鲁医院肿瘤中心病房,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患者告诉记者,今年7月他来齐鲁医院治疗肝癌,在院门口接到了抗癌药物广告册,里面宣称某胶囊能根治肝癌,而且价格便宜。怀着试一试的心理,他连续服用该药3个多月,但来医院检查时发现病情反而加重了。他说:“这类广告简直是图财害命,我花了1万多元没什么效果,而且贻误了治疗时机。”

  抗癌广告:五套手法忽悠人

  昨天下午,省肿瘤医院的主治医师王先生接受采访时称,目前尚没有所谓的抗癌“特效药”,一些患者有病乱投医,见到那些伪装成杂志和报纸的广告资料后,抱着“试试看”的心理购买所谓的“特效药”,结果只能是上当受骗。

  王先生分析,这类广告一般使用五套手法忽悠患者:一是打“国药准字牌”。由于保健品准字已经取消,一些保健品的外观标识上改成了“药准字”,于是摇身一变成了“抗癌特效药”。二是打“高科技牌”。很多“特效药”广告往往宣传得很“玄乎”,有的甚至使用《××医药科技》之类的称号。三是打“专家牌”。经常有“肿瘤专家”的照片出现在抗癌药品广告上,但这些“专家”的名字多数都是假的。四是打“传统医药牌”。不少抗癌广告披着“传统医药”的外衣。癌症是在上世纪才多起来的,不存在什么抗癌“秘方”。五是打“疗效牌”。广告常常列举很多患者吃某种药痊愈了,而这些病例大都是“托儿”。

  王先生说,癌症患者最好的治疗方式是个体化综合治疗,因为每位患者的情况不一样,不可能吃一种药便能治好所有患者的病。

  整治违法抗癌广告

  昨天上午,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指出,药品监管部门从未审批过肿瘤药品的广告,目前在医院附近散发的抗癌药品广告都是违法的。市工商局广告处工作人员由洁接受采访时称,《广告法》第14条规定: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不得利用医疗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由洁称,目前工商执法人员已对齐鲁医院等周边违法发放抗癌药物广告的情况立案调查

 
关键词: 抗癌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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