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Sign in Global | 标识网微信二维码 |
更多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会员中心
会员中心
 
 
当前位置: 标识网首页 » 行业资讯 » 国内动态 » 正文

印刷品邮资从2006年1月1日起涨价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6  来源:沈阳今报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719
以前往国内其他省份邮寄一本杂志,只需花1.8元。从2006年1月1日起,同样一本杂志邮到相同的地方,则需多花0.5元。 

  据悉,从2006年1月1日起,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批准,中国邮政对国内印刷品邮资进行调整。2006年1月1日起,邮政部门将国内印刷品业务资费首重100克(不足100克按100克算)由现行本埠0.3元、外埠0.6元,调整为本埠0.4元、外埠0.7元;续重每重100克(不足100克按100克算),由现行本埠0.15元、外埠0.3元,调整为本埠0.2元,外埠0.4元。 

  据了解,此次涉及调整邮资的“印刷品”主要是指书籍、报纸、杂志等一些打印资料,在客户交寄时需经过邮局工作人员的当面查验。而普通手写信函(包括打印出来的、具有信函内容的物品),按照严格规定并不能通过“印刷品”渠道邮寄,“信函”资费标准仍然是每增加20克(不足20克按20克计算)本埠0.6元、外埠0.8元。
 

 
[ 行业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 2013 标识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11159号-5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040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