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物价局要求旅行社从2007年元旦起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年底最后几天时间由于面临着元旦、春节的收客高峰,旅行社上演最后“疯狂”,而且旅游广告陷阱越来越隐蔽,“隐性陷阱”已经成为新的投诉热点。
市民刘先生打算春节时与女朋友一起到欧洲游玩,看到某旅行社广告上10500元的欧洲游报价就觉得十分超值,立刻商量着跟女朋友一起去玩。两人向单位请完假后到该旅行社营业点报名,签了旅游合同后却被告知该团团费不包括签证费用、机场建设费、燃油费及各种税费等,这些费用加起来竟要5000多元!
记者从旅游主管部门了解到,这种隐形报价陷阱已经成为游客投诉的热点之一。
从明年元旦起,广州市旅行社将不得使用“1500元起”等模糊字眼标价,标示最低价和最高价的必须说明什么条件下的最低价和最高价。旅行社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广州市物价局日前下发了《关于加强旅行社服务明码标价管理的通知》要求,旅行社经营者违反规定不实行明码标价或利用标价进行价格欺诈的,最高可罚2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