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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华南印刷厂”:罪与非罪之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6-22  来源:民营经济报  作者:冯超 方阳麟  浏览次数:558

民营经济报》2005年12月19日刊登《两个“华南印刷”一场“维权之争”》的报道后,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最近,报道中涉及主角之一———广州华南印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华南)负责人陈泽宏联系《民营经济报》,并接受了《法律与维权》导刊工作人员面对面采访。陈泽宏对报道中广东华南印刷厂(以下简称广东华南)的说法提出了一些不同看法;而广东华南方面也进一步就此案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陈泽宏任主任的广东华南广州营业部,与总部广东华南是什么关系?陈泽宏是否伪造了广东华南的印章和《委托书》?广东华南当前濒临倒闭的困境与陈泽宏“另起炉灶”办了间“广州华南”是否有关?陈泽宏的行为究竟罪与非罪?……

  身份:营业部和总厂是承还是从属关系?

  陈泽宏告诉笔者,他1991年已办理工作调动,从广东华南印刷厂所属的潮州文实公司调动到广州南海石油联合服务总公司后,就不再是广东华南印刷厂的职工。而后陈泽宏承包了广东华南驻广州的营业部,并与广东华南时任法人代表王松锐(2005年6月已去世———笔者注)有过口头的承包协议,而书面的协议也有,但现已找不到了。而且广州营业部自1993年起就再没有得到广东印刷一分钱的拨款,两者已是事实上的承包关系。

  笔者就此采访了广东华南的创始人、也是早期负责人的伍钦亮,他表示,陈泽宏在1991年时确实有调动工作。但随后厂里多次催促陈泽宏办理辞职手续,以及移交广州营业部的工作,但直到今日,陈泽宏也没有履行好上述手续。对于陈泽宏自称1991年后不再是广东华南的人,伍钦亮表示,此言也说不通。随后他出具了一份广州营业部1995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面的法定代表人仍是陈泽宏。伍钦亮表示,广州营业部只是广东华南的派出单位,属于二级公司,两者本质上是上下级关系。对于陈泽宏当年承包广州的营业部,伍钦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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