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广告监测中心和北京市工商局广告处15日公布的一份广告监测报告显示,去年12其中涉嫌违法广告1109条次。问题主要集中在平面媒体的医疗服务、人用药品类广告和广播媒体的保健食品类广告。按涉嫌违法率排序,位居第一的医疗器械涉嫌违法率高达6.55%。按涉嫌违法量排序,位居第一的保健食品涉嫌违法量高达348条次。涉嫌违法量居前五位的商品、服务广告依次为保健食品、人用药品、医疗服务、卫生洗涤用品和医疗器械。
据监测,保健食品广告违法行为主要表现在,使用医疗用语或者使用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人用药品广告和医疗器械广告违法行为主要表现在,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医疗服务广告违法行为主要表现在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