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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雕广告答应两个月内搬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2-15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作者:未知  浏览次数:673
本报讯 记者胡怀军报道:本报曾经报道的《加工水晶字生异味扰民》如今有了下文。受章贡区交通局委托,赣州市环境监测站对精雕广告店内店外进行了空气抽样检测,并出具了《监测报告》。该报告显示:精雕广告店面内外空气中苯、甲苯、对一二甲苯的含量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由于异味难以完全消除,居民仍有意见。在章贡区交通局刘书记的调解下,精雕广告负责人答应两个月内将店铺搬迁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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