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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整治户外广告美化城市“门脸”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6-21  来源:新浪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818

顺势而上整治重点区域  

    今年5、6月份,为配合我市创建无烟草广告城市活动,罗湖工商分局大力开展整治户外烟草广告行动。分局商广科负责对车站、码头、旅游景点、主要交通要道的烟草广告进行整治清理,各工商所则对屋村、商厦、各重点路段的户外烟草广告开展整治清理行动。共清理有烟草内容或涉嫌与烟草广告相类似的广告灯箱、招牌等户外广告6块,招贴广告30多张,有效杜绝了烟草广告在辖区发布。  

    7月份以来,深圳开展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迎检工作。罗湖分局顺势而上,把这次整治户外广告行动纳入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范畴。同时,加大了执法力度、强度和速度。根据调查摸底的情况,联合城管执法队、对火车站、罗湖口岸严管区、东门步行街、深南东路、笋岗路、泥岗路等未经审批设置的户外招牌广告,尤其是火车站、罗湖口岸商业区的户外招牌广告进行了重点整治。  

    由于深圳火车站和罗湖口岸地理位置比较特殊,周围有大量桑拿、按摩、足浴等经营场所。为招揽顾客,各休闲场所都在店外墙或租用口岸联检楼交通出入口等显眼位置设置大量的按摩、桑拿、足浴、灯箱、霓红灯广告,与口岸、火车站周围环境及格调极不相适,罗湖工商分局乘创建文明城市的东风,主动上门动员口岸服务公司以及相关广告业主等自行拆除广告。经过动员,大部分违法发布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自行拆除,小部分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按规定拆除的,由南湖办事处组织辖区工商所、执法中队、综治办、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强制拆除。  

    打疏结合促进规范发展  

    罗湖工商分局在对户外广告的清理整治过程中,坚持疏打结合的原则:一方面积极采取行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发布户外广告,另一方面,对那些符合户外广告招牌广告发布设置指引,但是广告业主没有办理有关手续擅自发布的,并没有采取“一刀切”的办法,而是责令当事人限期办理相关手续。对发布的招牌广告与设置指导有轻微偏差的,也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待整改合格后核发户外广告登记证。  

    据统计,从5月份至9月30日止,罗湖分局商广科共受理户外广告招牌申请79份,核发37份。实践证明,区别对待、有效引导,对促进户外广告规范发展发挥了良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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