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Sign in Global | 标识网微信二维码 |
更多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会员中心
会员中心
 
 
当前位置: 标识网首页 » 行业资讯 » 产经新闻 » 正文

厦门:违法户外广告又有回潮的趋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6-21  来源:厦门日报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824
  匠心独运的户外广告,可以成为城市的风景线,点缀我们的生活。但是,大量违法户外广告的出现,却抹“花”了城市的“脸”。今年以来,有关部门曾多次组织力量,对违法户外广告进行了大规模整治。但是,令城市管理者和关心城市建设的市民忧心的是,近来违法户外广告又有回潮的趋势,甚至,有些已被拆除的违法户外广告又被偷偷地装上了。有关部门表示,将进一步深化对违法户外广告的整治,并追求整治“经常化”。  

    住宅出现新版“万国旗” 

    昨日下午。龙门天下。逛完卖场的人们抬头便可看到,裙楼的上面,“长”着几块广告牌,写着“指纹锁”、“酒店锁”、“出租”等字样。 

    再到富山女人街,这里住宅楼部分的墙体上也都“长”满了各式各样的广告牌,形成了另一种形式的“万国旗”。 
   
    走在吕岭路、台湾街等路段,随便找个地方抬头瞧一下,都能看见形形色色的户外广告牌“占据”住宅楼上,“俯瞰”着熙熙攘攘的人流。 

    市工商局广告处表示,根据《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以上这些广告都不符合设置条件,属于违法户外广告。 

    据介绍,大多数违法户外广告都集中在城乡结合部或道路节点,“因为道路节点人流多,眼球就多,做广告效果好嘛”,市工商局广告处处长周鸿翔说。 

    周鸿翔说,今年以来,有关部门曾多次对违法户外广告进行大规模整治,并取得良好成效。但从9月底10月初开始,违法户外广告又有回潮趋势,对此,市工商局将加强整治力度,另一方面,也希望部分广告经营者注意遵纪守法。

    违法户外广告“两宗罪”  


    都有哪些情况属于违法户外广告呢?周鸿翔列举了违法户外广告的“两宗罪”:一种属随意设置,即不经办理设置手续就擅自设置;另一种属超规格设置,即虽然办理了相关手续,但实际广告牌大过经过备案的面积。  

    在前一种情况中,一家名为“花为媒”的公司还与户外广告管理部门斗起了“法”。去年,市工商局发现该公司在仙岳里、锦绣广场、乌石浦三地擅自设置了大型户外广告。市工商局随后组织力量进行拆除,拆除位于乌石浦的那块违法户外广告时,由于吊车进不去,执法人员只好搭起脚手架。  
    可到了今年10月初,这三块违法户外广告就像“割了的韭菜”一样,又出现了,并且均还在老地方。  

    市工商局还曾在体育中心旁,发现一个高立柱户外广告“严重超标”,“批准了12平方米,他就敢弄15平方米出来”,周鸿翔说,对于这种情况,一般是先让广告主自己进行整改,恢复原有标准。   

    很多市民表示,分不清楚什么是违法户外广告。一家电脑器材店在门外做了块广告牌后被工商部门告知违法,店主却很纳闷:“我也不知道这样做原来是不对的,反正以前大家都这么做,看见那地方一直都空空的,就做了个广告牌放那里,不知道还得去办手续。”

    今后整治力争“经常化”   

    面对违法户外广告的回潮,本月

 
关键词: 回潮的趋势

 
[ 行业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2013 标识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11159号-5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040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