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轻信“眼宝”(全称:眼宝明目贴)广告,东明一位七旬老太花1万余元用了两年多,不但没有保住自己的眼睛,反而耽误治疗导致眼球被摘除。目前,工商部门已立案调查此事。
昨天,菏泽市工商局及消协的工作人员见到了这位受害老人。老人姓朱,今年73岁,老伴去世几年来,一直独自生活,身板健康硬朗,后来,老人得了轻度“白内障”“青光眼”。直至两年前听信广告用“眼宝明目贴”之前,老人的视力还不错。
“我是从收音机里一个叫什么眼睛健康讲座的节目里听说‘眼宝’的,他们在节目里反反复复介绍‘眼宝’多好多好,还有不少人打健康热线说他们用后效果如何如何好……于是,我就先花50元买了3盒。”就这样,两年来,老人省吃俭用,用1万多元的退休金购买并坚持使用“眼宝”。
据了解,老人开始用“眼宝”时,感觉凉凉的没啥不适。但后来感觉视力并不像“专家”说的那样在恢复,而且有时非常疼痛。但是,她每次问“眼宝”专家,对方都鼓励她“不要半途而废、不要心疼钱”等等。并且,菏泽“眼宝”的工作人员还专门向她要了张照片,说要将其评为“光明之星”,并有可能成为全国的“光明之星”,到北京开会。
2007年3月,儿女们终于发现事情不妙,将老太太送到东明县第二人民医院。经市地两级专家会诊,由于治疗不及时左眼球已全部坏死,如不摘除,右眼也会受牵连。
经咨询相关专家,朱老太一家认为,是“眼宝”健康热线的虚假宣传延误了最佳医疗时机。于是,儿女们开始向管理部门和媒体举报投诉“眼宝”,并决心将其告上法庭。据了解,其间,北京、济南“眼宝”的工作人员曾专门到朱家表示要给3000元补偿金“私了”。
记者看到,“眼宝明目贴”包装盒上写着清华大学生物科学系、北京德惠生视力医学研究中心研制字样。经上网查询,该产品由于虚假宣传,已被上海、浙江、广东、辽宁、贵州等地工商部门列入了虚假广告的黑名单。
目前,在山东各地有关媒体仍在播出“眼宝”的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