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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告协会互动网络委员会成立大会暨高层论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12-04  来源:搜狐财经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545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互联网业已成为四大传统媒体后又一强势媒体,成为现代人特别是都市年轻一族接触最频繁的媒体,而如何挖掘这个具有远大发展前景的媒体营销价值,规范互联网广告营销模式,已经成为互联网广告业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相比传统媒体的广告,互联网广告在地域和空间上的无限制性,以及对消费者的引导作用都是不可小视的,为了规范和引导互联网广告的发展,中国广告协会互动网络委员会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国家民政部的批准成立,并于2007年6月13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举行了成立大会。

  中国广告协会互动网络委员会旨在推动基于互联网、手机等媒体之间的互动营销,研究并规范互联网广告营销模式。尽管现在互联网经济十分红火,但与很多组织的成立仪式不同,互动网络委员会没有举办形式和规模上很“讲究”的仪式,而是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

  据悉,委员会在网络广告机遇和问题迭出的新形势下,制定了“先规范再发展”的战略。经磋商后决定通过建立客户信用等级评估体系、建设中国互动网络行业的权威数据体系、规范互动网络广告数据测评体系,以逐步建立互动网络广告的行业标准体系。同时为提升广告主对互动网络广告价值的认知度,专委会将定期发布互动网络行业宏观发展数据。

  此外,委员会与各成员合作建立互联网广告研究平台,针对互联网营销模式创新和互联网广告形式创新等问题进行系统研究开发。中国网络行业精神文明单位的评定和网络广告企业资质认定等相关工作,也将在会后陆续展开。

  更为重要的是,互动网络委员会通过并签署了《中国互动网络广告行业自律守则》,这是中国互联网广告界第一部自律守则,旨在促进广告行业的自我约束,维护广告市场的秩序和互联网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互联网广告行业健康和谐发展。对违反守则、逾期未予整改、情节严重的网络广告,互动网络委员会将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披露,以保证网络广告的良性稳定发展。

  出席此次成立大会的领导和专家,分别来自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务院新闻办、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信息产业部等高层官员,中国广告协会、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华新闻工作者协会、清华大学等,现代广告、新浪、搜狐、网易、分众传媒、人民网、TOM、腾讯、华扬联众、新传、好耶、博睿传播、群邑媒体等互联网媒体机构和广告公司负责人都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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