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Sign in Global | 标识网微信二维码 |
更多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会员中心
会员中心
 
 
当前位置: 标识网首页 » 行业资讯 » 国内动态 » 正文

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保护信息网络传播权条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5-27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995
核心提示:中新网5月10日电 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草案)》。
  中新网5月10日电 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草案)》。

  会议认为,为保护著作权人、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作品的创作和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制定《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是十分必要的。

  会议决定,该条例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 行业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 2013 标识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11159号-5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040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