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兴东投资有限公司日前在未经任何部门同意和委托情况下擅自在媒体上登载出成都市东部新区户外广告载体代管比选公告,其行严重违反了成都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按照成都市城管部门开出的处罚意见,该公司需要立即在媒体上澄清自己的不法行为。
成都市城管局景观处处长赵学仲介绍说,成都市兴东投资有限公司于日前在媒体上登载了一则关于成都市东部新区户外广告载体代理管理比选的公告。成都市城管部门发现后,立即组成联合调查小组赶赴公司查明情况。调查小组反复要求公司积极配合政府调查,但公司始终没有任何人与城管部门进行联系。
“按照成都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城市管理公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公共载体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并报政府部门批准后公布实施。成都市兴东投资有限公司在没有经过任何部门和同意和委托的情况下擅自在媒体上登载户外广告载体代理管理比选公告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成都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赵学仲表示即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该公司也无权发布广告载体代理管理比选公告。
成都市城管部门认为,成都市兴东投资有限公司的企业行为严重侵犯了行政职能部门的权力,严重破坏了成都市城市管理秩序,“考虑到公司现在只是发布公告还没有具体登载广告,还没有对城市景观造成不良影响,所以成都市城管局研究决定让公司自行在媒体上登载公告终止先前错误的公告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