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广告协会、北京奥组委发出倡议,呼吁广告从业单位和人员营造规范有序的奥运市场环境,不提供、不制作搭奥运车、打奥运“擦边球”的创意和广告,不误导他人认为企业与奥运存在某种关系,防范奥运隐性市场广告行为。
倡议提出广告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不在对非奥运企业的产品或服务进行的宣传中,与奥运会或奥林匹克运动建立虚假的或未经授权的商业联系,不误导他人认为企业与奥运存在某种关系。
广告经营单位应联手广告主,模范遵守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未经权利人许可,不为商业目的(含潜在的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不从事任何可能使人误认为与奥运相联系的商业活动,不提供、不制作搭奥运车、打奥运“擦边球”的创意和广告,不干扰奥运赞助企业合法的市场营销活动,要遵守奥林匹克宪章和奥林匹克市场开发的特殊规则。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隐性市场行为是指那些非奥运合作企业想方设法与奥运会建立虚假联系的市场营销活动。
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正当竞争原则,损害了奥林匹克品牌。这些问题的出现,除个别广告主和广告经营单位故意违反竞争原则之外,很多是因为不了解奥林匹克相关规则,甚至是出于对奥运会的支持和热情,才与奥运相联系进行宣传。
因此发出倡议书的目的就是希望广告行业的从业单位和人员,认真遵守奥林匹克有关规则,自觉防范隐性市场广告行为。对于屡教不改的企业,将动员社会力量监督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