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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主几大惯用欺诈伎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6-02  来源:中国营销论坛网站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539

  1、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以比稿名义,邀请多家广告服务公司进行策划方案竞标,从中挖掘具有价值的智慧后,挪为己用,中标结果,自然也就被描绘成了,策划不全面,无法胜出。广告公司智慧被骗,却也无力伸冤,必定参标是自愿行为。

  2、偷天换日、偷梁换柱:让广告公司提报策划和设计方案,然后客户将其中有价值的内容保留,修改些无足重轻的文字,改头换面就成为了客户自己的创意和设计。凭你怎么说,客户就一句话“我们用的和你们设计的内容有差异”。其实中国文字的博大精深,也就为客户偷梁换柱创造了良好的机会。找几个近似词替换,还是比较容易的。必定费脑子想的策略广告公司帮助做了,客户就是拿来修改一下。反正不付钱,又省力,很多客户对此乐此不疲。

  3、业务诱惑、请君入瓮:通常广告公司比较看重对于大企业客户的开发和长期服务。因此有部分客户便利用广告公司的业务心理,先以业务进行引诱,然后要求广告公司提供服务。但在合作签约上一拖再拖。最终结果将使得广告公司骑虎难下。终止服务吧,已经投入了那么多的人力和物力,又是大型客户;继续服务吧,对于遥遥无期的签约和收款又面临客户百般拖延。最终结果,很可能既没有通过签约得到法律保护,又白白的为广告主打了长工。

  4、推卸责任、巧立名目:通常广告主的管理层和品牌负责部门存在某种默契。平常广告公司服务的时候,品牌负责人员进行工作把关,然后由客户管理层进行最终裁决。但因为广告公司通常很少能够有机会和客户管理层充分沟通,所以当客户结款遇阻的时候,通常会出现明显的扯皮现象。客户品牌负责人员推脱说老板对于服务公司服务不满意,客户老板推脱说具体工作找接口人沟通。一来二去,广告公司追款无期。另外就是平常服务的时候,没有问题,只有到催款的时候,才指出某某项工作,领导还不满意,少则扣款处理,多则全单免费。更有甚者,鸡蛋里挑骨头的也要找出服务公司的问题,扣上个影响多么恶劣的帽子。必定什么叫好,什么叫不好,广告主说了算。即便你做的在好,也要找出你的毛病,即使你不认为这是你的毛病,也会强加给你。

  5、身大势大、你奈我何:和大企业服务的最大风险在于无处伸冤。要钱不容易,合同形同虚设。人家光法律顾问就若干人,还有专职的法律部门。这点优势,是广告公司无法比拟的。虽然不明说,但是当广告公司追款的时候,多少都会摆出,我有钱有势的企业姿态。有本事你就去告我,我花钱也能砸到你闭嘴,客户的律师原本就是应对这样事件的。何况,服务的合同,说是协商,其实就是范本不能修改,里面早就把人家的保护都做的好好的。玩文字游戏,还真别和这样的客户过招。因为那根本不是合同,而是不平等条约。

  其实上面仅仅为广告主们经常用的欺诈广告服务公司的伎俩,实际的招数更是五花八门,在此也就不逐一罗列了。最近听说一个所谓的客户成功案例,更是将上面的招数一应俱全的加以了应用。感叹被“设计”的广告服务公司的悲惨命运。

  本文仅为个人心得感悟,也没有否定任何伟大广告主的意图,但愿能为我辈同仁引以为戒,相互搀扶的等到行业光明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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