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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3121台车辆车身广告合同期满后立即停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6-02  来源:城市晚报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603

  28日下午,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召开会议,对下一步贯彻落实长春市委市政府关于奋战150天开展市容综合整治行动的部署,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将围绕全市10项整治工作,结合交通运输实际落实各项整治任务。

  据了解,在整治过程中,车容车貌、站容站貌整治取得明显进展。截至6月20日检测车辆1330余台,处理超限车辆531台,收取超限运输赔偿费4.49万元。对城市公交站牌、候车亭规范整治取得明显进展。目前已完成普查工作,需新建公交集合站牌70座、更新集合站牌288座、合并规范公交站牌45座。

  据介绍,长春市交通运输局还将对部分破旧公交车进行改造,计划更新车辆200台;统一出租车led顶灯,安装led顶灯的出租车达到一万台以上。计划将17条街路公交站牌、候车亭从快车道移到慢车道。此外,将深入开展城市公交车身广告专项治理。更新车辆一律禁止车身广告,已有车体广告的3121台车辆合同期满后立即停止。取缔违法或私自发布的出租汽车顶灯及车身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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