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邹桂)认为购买的房屋和合同中约定的格局不一样,业主祖长春将中鑫嘉园开发商告上法庭。记者昨天从海淀法院了解到,此案已与另一起诉该开发商
广告欺诈的案件合并。
2001年5月7日,祖长春与开发商签订合同,购买中鑫嘉园西座5层D号房。合同中写明房屋为二室一厅,72.6平方米。2001年7月入住时,他发现房屋面积没少,但格局却变成了一室一厅。为此,他曾几次和开发商交涉,但无济于事。
4月22日,海淀法院开庭审理时,开发商辩称祖所住的一居其实是弹性两居,可以按业主的要求再加一道墙。
另悉,该小区另一业主沈先生以
广告虚构了空中花园等项目为由,状告开发商欺诈和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