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广告市场秩序,规范户外和印刷品广告行为,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江苏省徐州工商局从10月15日至12月15日用两个月的时间开展户外和印刷品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这次整治的范围:利用户外场所、空间、设施发布,以展示牌、电子显示装置、灯箱、霓虹灯为载体的广告;利用交通工具、水上漂浮物、升空器具、充气物、模型表面绘制、张贴、悬挂的广告;在地下通道,以及车站、码头、机场候机楼内外设置的广告;市区主要广场、路口及沿街商场、超市门前有无非法散发印刷品广告。
整治的重点:查处未经核准登记擅自发布的户外广告、擅自改变核准登记内容和不标明《户外广告登记证》号的违法行为、固定形式印刷品等违法广告;重点检查各辖区内未经审批擅自发布的烟草广告,确保本辖区无烟草广告;按照《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规范使用语言不清晰、不规范、不文明的户外广告;查处文字及画面内容不健康、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的户外、店堂和印刷品广告;查处市区主要广场、路口及沿街商场、超市门前非法散发的印刷品广告;查处其他虚假违法广告。
徐州工商局要求全市工商系统要在日常监测、巡查的基础上,加大对户外、店堂和印刷品广告的巡查力度,并建立辖区内广告企业经济户口档案和《户外广告媒体登记台帐》,充分发挥工商所片区监管的作用,确保违法户外、店堂和印刷品广告被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同时加强督察,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辖区内的户外、店堂和印刷品等广告规范情况、抽查各单位的台帐,并对督察情况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