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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去年广告营业收入1104亿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1-14  来源:上海商报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749

  近日从上海市工商局获悉,上海目前共有广告从业人员16万人,2010年全年实现广告营业收入1104亿元,广告业实现增加值240亿元,增加值占同期全市GDP总值1.4%,占同期全市第三产业增加值2.5%。2010年上海广告业设计、制作和发布各类公益广告的价值近12亿元。主营广告企业利润率为8%,人均实现广告营业利润7.88万元。

  据了解,今年以来,市工商局进行了本市广告业及其相关行业调查,并创造了广告行业调查统计工作的三项纪录。

  一是首次较为完整地核算了广告业的产业增加值。调查采集了较详尽的价值量指标,并由此核算本市广告业增加值,这是上海广告统计历史上的首创。

  二是首次使用了广告相关行业的概念。调查将与广告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国民经济行业,如咨询与调查、公共关系服务、包装装潢及印刷、邮政业(商业信函)、计算机信息服务、摄影扩印服务、影像制作和照明器具制造等行业,全部视作广告相关行业,对近10000户行业企业开展了调查。

  三是实现了最大数量广告经营单位的实体调查。此次调查实际调查对象50338户,是有史以来数量最大、涉及面最广的一次广告业调查统计。

  工商部门将推出引导准入新政

  据介绍,今年10月19日,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由市工商局、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制订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广告业发展的指导意见》,首次明确了本市广告产业发展的具体目标,即力争到2015年,将上海建设成为亚太地区的广告创意设计中心、广告资源交易中心、广告人才培育中心、广告科技创新高地和跨国广告企业总部基地。《指导意见》指出,广告业既是现代服务业和创意经济的重要产业,也是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明确了“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监管”的指导思想,提出了“创新、融合、开放、规范”的广告业发展4项原则,并明确8个发展重点领域和重点方向。

  《指导意见》指出,上海将从市场准入、财政支持、税收优惠、拓宽投融资渠道、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等6个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广告业良性发展。

  据介绍,工商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市场准入引导,推出针对广告企业的一系列新政。对设立在上海的广告业总部企业,允许其名称中出现“总部”、“地区总部”等字样;对设立在上海的广告业功能性地区总部企业,允许其名称中出现“营运中心”等字样;对于从事创意设计等不扰民、不影响周边环境和公共安全的广告企业,允许其在政府指定的场地集中登记。支持投资人以商标、专利和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依法评估后作价出资设立广告企业,作价出资比例最高可达企业注册资本的70%。

  嘉定或诞生首个国家广告产业园

  市工商局透露,将积极引导广告业区位功能布局,支持优质项目加快发展。位于本市嘉定的中广国际广告创意产业基地有望成为首批国家广告产业示范园区。目前,市工商局与市财政局已将位于嘉定区的中广国际广告创意产业基地作为试点单位申报国家有关部门。

  据了解,中广国际广告创意产业基地创立于2008年,规划用地3000亩,总投资约20多亿元,目标是打造中国、亚洲乃至全球包含产业种类最多、规模最大的广告创意科技总部基地。

  据悉,该基地目前一期建设已完成,获得了如睿狮、DDB等国际知名4A广告公司和上海梅高、杭州思美、哈尔滨海润、观池、协一国际、华谊兄弟(300027,股吧)、蓝色光标(300058,股吧)、聚宝传媒、易传媒等国内知名广告企业的青睐,已经吸引了1600余家广告产业链企业和468家广告创意类企业入驻。

  市工商局表示,上海是我国近现代广告业的发祥地。目前,上海登记注册的主营广告企业约22300户,兼营广告企业约33500户,申领《广告经营许可证》的事业单位约400户,全市广告经营单位总量已经超过56000户。

  近期,财政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决定,在上海等7个广告业发展基础较好的地区,开展发展现代服务业试点,重点支持发展广告业,选择具有特色的广告业聚集园区开展试点,拨付专项资金支持园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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