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针对街头各类广告中少有消防安全警示内容广告的情况,我省消防部门表示,将用三至四年的时间在公众的视野里筑起一道道消防公益广告的安全屏障。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今后消防部门对消防公益广告的数量、地段、内容、面积和质量等方面将予以进一步细化。西宁市各区、县在城镇繁华街道增设固定且不小于15平方米的彩喷消防公益广告至少8处;海东地区、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各区、县增设不小于15平方米的公益广告牌5处,每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内部设置永久性消防宣传广告牌、消防宣传栏不少于3处等。
据统计,在2004年短短的半年时间内,青海各地在繁华街道、国道设置永久性消防公益广告牌、灯箱、标语197块,面积达4000余平方米。 预计,今年全省消防公益广告的面积将突破10000平方米,数量增加到7000余块。(记者:袁立军 郑琳 庞海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