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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II广告再次涉嫌欺骗消费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6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671
  宝洁SK-II被诉事件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作为状告宝洁SK-II产品的消费者吕萍女士的代理人,唐伟律师今天再次质疑宝洁公司。   事情源于SK-II品牌3月28日刊登在江西两家报纸上的广告。在这两家媒体上,都刊登了半个版题为《SK-II产品安全可靠》的广告。广告上称“SK-II产品近日通过了南昌市有关部门的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要求,不存在任何质量问题。”两则广告内容基本相同,惟一的区别在于,其中一则广告表明SK-II产品近日通过了南昌市质量检验机构的检验,另一则称SK-II通过了南昌市卫生检验机构的检测。“这又是宝洁公司不负责任的做法。”唐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广告中所指的质量检验机构和卫生检验部门具体的名称是什么,它们检测了哪些指标,结果是否权威?消费者无从得知。”   此前的3月24日和25日,宝洁公司向部分媒体发出传真,与此同时还通过网络媒体发表致网友的公开信。信中提到南昌市政府检验机构对SK-II紧肤抗皱精华乳的最新检测结果显示,该产品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要求,不存在任何质量问题,是安全的。   同时宝洁公司公开了南昌市工商局对SK-II的调查结果:SK-II的产品宣传手册中对“皱纹减少程度”和“肌肤年龄”的定义不够清晰,“皱纹减少47%”和“肌肤年轻12年”的陈述属于实验中的最佳状况,但产品宣传手册中并未注明“最高达”字样,对实验数据的描述不够全面。宝洁公司在最近的公开表态中称,尊重南昌市工商部门的调查结果,并表示已经停止使用该产品宣传手册,将在新的版本中做必要修改,对数据做全面描述。   3月28日下午,记者来到南昌市工商局。此案的主办人员肖冰介绍说,工商部门在3月18日委托江西省有机化工产品质量监察检验站对SK-Ⅱ紧肤抗皱精华乳进行了甲醇、PH值、铅、砷、汞等5个常规指标的检测,结果证明这5项检测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对消费者吕萍质疑的SK-Ⅱ紧肤抗皱精华乳中所含氢氧化钠等物质的安全质量一事,肖冰承认,目前江西省还没有一家检测机构能够做这方面的检测。他认为,SK-Ⅱ在南昌投放的广告表述还是有些问题的,南昌市工商部门已按照法律允许范围的最高标准对宝洁公司作出处罚,但罚款金额暂时不能公开。   对此说法唐伟并不满意。“南昌市工商局委托的检测机构只是行业检测机构,而不是政府检测机构,检测的项目不全面,也不权威。SK-Ⅱ紧肤抗皱精华乳有40多种化学成分,只检测5项常规指标未免太简单。其中有几种化学成份和其他化合物质混合在一起,连宝洁公司自己都不知道它们是否会发生化学反应,是否会生成其它更强的腐蚀性物质。”   记者下午还从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获悉,原定于4月1日开庭的消费者状告SK-Ⅱ案将延期审理,时间待定。法院对此的解释是由于原告代理人追加了宝洁公司作为被告,因此应该给予宝洁公司举证的时间。法院正式表态,驳回原告代理人追加刘嘉玲为被告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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