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乌鲁木齐记者从市城管委(行政执法局)市容景观管理处获悉,该市将全面整治户外led电子显示屏,自行规整不合格的将全部拆除。
乌鲁木齐市城管委(行政执法局)市容景观管理处副处长吴矗介绍,凡在乌鲁木齐市范围内设置led电子显示屏等户外广告设施的,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的方式取得设置权。经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设置。未经许可擅自设置的户外大型LED电子显示屏,一律在11月20日前自行拆除,逾期将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罚,并予强制拆除,其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此外,原许可期满的户外大型LED电子显示屏,由其产权单位和经营单位,在12月20日前自行规范整治,逾期将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罚,并予强制拆除,其费用由责任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