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车站装饰设计及导向标识系统设计资格预审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车站装饰设计及导向标识系统设计 已由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发改基础[2010]66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车站装饰设计及导向标识系统设计;
2.2. 建设地点:福州市;
2.3. 工程建设规模: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一期),起至象峰站,终至福州火车南站站。线路正线全长24.89㎞,均为地下线;共设21座地下车站,平均站间距1.202㎞。1号线工程(一期)设新店车辆段和清凉山停车场。设主变电所2座(分别位于南门兜站和排下站附近)。设控制中心一处于达道站附近(与2、3、4号线合建、共享)。1号线工程(一期)有5座车站分别与2、3、4、5号线换乘;
2.4. 招标范围: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车站装饰设计及导向标识系统设计;
2.5. 招标内容
2.5.1本线车站(含附属)的装饰设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车站公共区、设备区、轨行区、室内外广告等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招标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协调和配合施工后续服务等工作内容;
2.5.2全线共21座车站及附属的客运服务标志系统、紧急疏散系统设计等导向系统的设计,设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配合后续服务等工作;
2.5.3福州市线网规划线路的概念设计。
2.6. 计划服务周期:2013年2月(以实际情况为准)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度年检合格;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甲级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证书;
3.3. 申请人2007年1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条已完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线路装修概念设计和1项已完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车站装修设计业绩;
3.4. 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07年11月1日至今担任过1条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线路装修概念设计的项目负责人职务;
3.5.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 非福建省注册的申请人,应在中标后2个月内按照《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外勘察设计单位进闽承接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设[2009]5号文)的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备案;
3.7. 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得分≥80分的申请人全部进入考察名单。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申请人可于2013年1月9日至2013年1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代表处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采用不记名方式进行,申请人不需提交任何证明材料。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50 元,售后不退。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月21日09时30分。
北京安华时代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鑫 手机:1500116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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