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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消费也是侵权 打声讯电话,别为广告买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6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703
  目前,利用声讯电话查询和办理各项事务的消费者越来越多。声讯电话里没完没了的等待音乐和毫不搭界的广告,老是不时的“蹦”出来考验消费者的耐心和财力。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加以约束,由此带来的各种纠纷也层出不穷。   广告音乐“不请自来”   “彩民”陈先生经常拨打16885858的声讯电话投注。起初觉得这足不出户就能买彩票的方式挺不错的,可越到后面越觉得“冤大头”。明明一分钟能解决的问题,但跟着提示音一步步的操作,广告和音乐始终贯穿其中,完成操作一看时间,竟拖到了两分零几秒。   据陈先生投诉反映,该声讯电话是按时记费的,每分钟为0.8元。陈先生每次拨打电话买彩票都要为这些不请自来的广告和音乐多付近一倍的冤枉钱。   接到陈先生的投诉,虹口消保委立即着手调查。原来,电话投注彩票是一家信息有限公司与福利彩票发售中心联合举办的。一开始考虑到每分钟按一元收费,经研究后感觉欠妥,于是按0.8元/分钟收费,每月封顶80元,这种收费方式对投注量大的彩民来说是比较实惠的,但对于每月投注几次的彩民显然是不公平的。   强制消费侵害了权益   区消保委认为,投彩声讯电话大量的播放广告和音乐还让消费者买单,这显然是一种侵权行为。它违反了《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发送商业广告的,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增加消费者的费用”。同时它还剥夺了消费者自主选择的权利,消费者具有选择接受服务方式的权利,而作为声讯电话的主办方,强制消费者接受无谓的广告费用,使消费者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上海闻达律师事务所的尹文清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消费者拨打声讯电话,是为了投注,对方在未经消费者同意的前提下播放广告及音乐,哪怕是不收任何费用的,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也是不妥的,因为它浪费了消费者的时间;更何况是收费的,这显然是种强制消费。消费者有权要求对方退还不当获利,及赔礼道歉。   广告不得纳入计费时间   经调解,该信息有限公司向消费者赔礼道歉,并对陈先生的投诉作减免声讯费160元的处理。消保委对该企业提出了整改意见,强调广告播放不能纳入计费时间,或者声讯结束后才能放广告。区消保委告诫广大经营者,企业要想赢得更多的利润,只有通过提高自身的服务质量来取得消费者的信任,千万不可挖空心事去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记者 沙情奕 通讯员 王敏琴) 编辑:李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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