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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欢迎保健食品广告新规 设置新的广告门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6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674
    本报记者冯正军发自广州     作为一名保健食品经营者,胡燕对国家任何一项新的相关政策的发布都十分关注。“7月1日,《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下称《规定》)即将实施,保健食品广告未经审查不得发布,国家对保健食品广告监管将更为严谨。这对我们来说太好了,我们十分期待保健品市场能更加规范。”     胡燕是法国合生元制药中国公司市场总监,其产品销售额由4年前的每年几十万元增加到目前的2亿元,她今年开始在中央电视台二、三、八套节目投放广告,广告投放额在6000万元左右。     对于这项新的政策可能产生的影响,中国保健食品协会副秘书长贾亚光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说,该政策对国内正规大企业的广告宣传和产品销售,不会产生很大的影响,比如健康元集团目前主要有三个保健食品,但是它在广告宣传时,都是以宣传产品形象为主,因此《规定》中的内容几乎与它无关。     随后记者致电上海桑迪营销传播机构首席执行官张继明,张继明表示,就他们所服务的几个客户来看,《规定》不会对他们产生重大影响。     业内人士普遍反映,《规定》原则上有利于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给操作不规范的相关企业设置了一个新的门槛,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但更多的人士担心,《规定》能否真正执行到位才是问题的关键。     贾亚光介绍,实际上《规定》中所标明的“保健品在宣传时必须注明本品不能替代药物”,此前的法规中就提到过,但是政府的人力毕竟有限,所以监管执行起来难度很大。贾亚光表示,除了政府监管外,消费者应该提高维权意思,如果发现产品存在问题,应该主动去投诉。     监管之所以难,一位经营者表示,产品不成名则已,一旦成名仿冒者就很多,而仿冒者太狡猾了,每次供给的货物仅供药店当天销售量,这样工商部门如果来查,要么查不出问题,即使查出问题也只能没收其一天的销售量。     该人士说,非正规相关企业基本都是游击者,如果产品今天在广东被取消了,明天换个批号到北京继续做,同时广告变本加厉地轰炸,“他们什么功能都可以宣传,因为他们不投入资金和时间培育市场,成本很低。”     另一位业界人士表示,产品成名后,他们还不得不经常面对一些莫名其妙的“敲诈”行为和“罚款”事件。据该人士介绍,他们被莫名其妙“敲诈”的次数至少达到30次了,经常有所谓的“打假者”针对其产品或其产品广告进行刁难。     而有分析人士则指出,政府监督和舆论监督是很必要的,但为何往往企业成名后才会遇到类似事件?一是其企业产品真的存在问题,二是有人看重名牌产品有利可图所以故意责难。因此该分析人士指出,《规定》的原则是好的,但关键在于规范地执行,否则将会变成空文。 编辑:李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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