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Sign in Global | 标识网微信二维码 |
更多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会员中心
会员中心
 
 
当前位置: 标识网首页 » 行业资讯 » 国内动态 » 正文

保健食品广告禁打“安全”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6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609
  华龙网讯 昨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从明日起施行。今后,保健食品打广告将严禁含有“安全”、“无毒副作用”、“无依赖”等承诺。   据介绍,此前发布保健品广告是在卫生系统进行审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从2005年7月1日起,对保健食品广告在发布前进行审查。   《规定》还要求所有的保健品广告中,必须说明或者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忠告语,电视广告中保健食品标识和忠告语必须始终出现。(记者李澜) 编辑:李凤  
 

 
[ 行业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 2013 标识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11159号-5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040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