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山东高速广场项目酒店及部分办公区域室内精装修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人:山东高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高速广场项目已由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济发改投资[2012]52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东高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酒店及部分办公区域室内精装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济南市槐荫区。
2.2 建设规模:山东高速广场项目由三座塔楼、裙房及地下空间组成,总建筑面积39.3万平方米,其中1#塔楼高度为110米、3#塔楼高度为150米,功能均为5A级商务办公,2#塔楼高度为200米,功能为超五星级酒店。
2.3 招标范围:
(1)山东高速广场项目酒店及部分办公区域(建设单位指定区域,以施工图纸为准)的室内精装修设计,包括精装修规划方案及效果方案设计,精装修施工指导及验收,完成符合建设单位及酒店管理单位要求的酒店精装修设计服务所包含的室内设计方案及咨询服务、机电设计方案及咨询服务、厨房及洗衣房设计及咨询服务、消防安全设计及咨询服务、IT设计及咨询服务、声像系统设计及咨询服务、灯光设计及咨询服务、标识标牌设计及咨询服务、水疗营运咨询服务,以及为完成以上服务所必须的项目管理咨询服务、造价咨询服务、采购咨询服务等。
(2)山东高速广场项目酒店及部分办公区域(建设单位指定区域,以施工图纸为准)的精装修施工图设计、盖章、相关图纸审查手续,以及酒店精装修设计服务所包含的各项设计图纸及咨询服务成果报告。
(3)具体服务区域包括:
1)所有公共区域 - 景观区、雨篷、大堂、食品和饮料商店,包括开放式厨房、功能厅和宴会厅、会议设施、健身中心、水疗中心、泳池和池边、其它个性生活设施、行政酒廊、电梯轿箱和电梯厅、公用厕所、走道、停车场和公共交通流线,以及酒店区域内所有客户视线可及范围。
2)客房、套房、走道和电梯厅 。
3)所有导视系统及标识 。
4)所有后台区域 - 行政、员工设施、厨房、存储室、房务部、工程部和保安部(包括消防控制中心)、洗衣房等。
5)3号塔楼办公区域第23层及一层大堂。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或境外单位;
3.2国内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
3.3 2009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具备完成至少两家五星级酒店室内精装修设计案例(国内酒店须经过国家旅游局认证,投标单位应提供所设计项目方案图册原件);
3.4主创设计师工作年限不低于10年,并且主创设计师2009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具备完成两个五星级酒店室内精装修案例(投标单位出具盖章的证明原件);
3.5财务要求:企业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
3.6本项目境外单位须与国内具有相关资质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年7月5日至 2013 年7月11日,每日9:00至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招标代理处持单位以下资料原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1.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1.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1.3 企业两家五星级酒店室内精装修设计案例(国内酒店须经过国家旅游局认证,投标单位应提供所设计项目方案图册原件);
4.1.4 主创设计师两个五星级酒店室内精装修案例(投标单位出具盖章的证明原件);
4.1.5法定代表人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4.1.6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注:上述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简单装订。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5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北京安华时代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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