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教育局下发通知,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宣传广告,禁止任何学校擅自利用其他学校的名义为自己做招生宣传广告;禁止学校发布不适宜的宣传广告。 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市)县教育局应召开所属民办学校负责人紧急会,积极引导民办学校真实、合法、规范、有序、诚信地开展对外宣传广告,坚决杜绝过多、过滥的虚假或夸大的宣传广告误导学生及家长,保护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同时,要进一步严格要求民办学校的宣传广告按所属关系报审批机关备案。此外,各区(市)县教育局要从主管部门的角度依法加强对学校发布虚假招生宣传广告,骗取他人钱财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还应积极配合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
编辑:魏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