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讯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华诚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杭州市江干区经济适用房开发建设指挥部委托,就杭州市江干区普福村三期(R21-34地块)、普福村四期(R21-38、 R21-40地块)农转非居民拆迁安置房标识、标牌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CZB-13298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销售的;
(2)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招标货物和相应的技术及服务,并具有相关项目实施的经验,能够承担本项目实施,并有良好的信誉及较强的安装、维护和售后服务能力且符合经营范围的供应商;
(3)谢绝联合应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3年12月26日至2014年1月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地点:杭州市沈半路257号三楼办公室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月15日 09:30
六、投标地点:杭州市沈半路257号三楼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2014年1月15日 09:30
八、开标地点:杭州市沈半路257号三楼会议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000.0
交付方式:现金/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延安支行
银行账号:33001617935050003940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c)法人授权委托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2、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3、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联系电话:0571-87055741。
联系方式
采购人:杭州市江干区经济适用房开发建设指挥部
地点:杭州市凯旋支路11号
联系人:胡青春、施俊俊
联系电话:8698927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杭州市沈半路257号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571-88302757
传真:0571-88302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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