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市面上出现了印有《星战前传3》、迪斯尼卡通人物的休闲服。据业内介绍,越来越多的品牌休闲服开始接“广告生意”。
今年上半年,《星战前传3》将国际流行的电影特许经营模式引入了中国。该电影在中国播放的同时,与“班 尼路”休闲服合作,将电影中的画面搬上服装。
不久前,尝到特许经营合作甜头的“班尼路”再次与电影《蝙蝠侠》合作。班尼路专卖店一售货员告诉记者,购买印有电影图案的消费者大多是影迷。
无独有偶,今年7月,另一知名休闲服装品牌———“佐丹奴”又与迪斯尼达成协议,获得迪斯尼全部人物服装版权。
从相关报道看,相关商家甚至愿意出巨资帮人“做广告”。这样一种让商家都能赚得盆满钵满的合作方式也赢得了部分消费者的青睐。穿着“班尼路”、“佐丹奴”的消费者走在街上无疑是在帮《蝙蝠侠》、迪斯尼做免费广告。
商家之间的这种合作方式,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湖北诤如铁律师事务所律师夏新兵分析说,如果企业之间带有广告性质的合作本身是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又不对消费者造成误导,不存在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问题。
编辑:史建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