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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广告肖像权案判决 《渴望》女主角获赔8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6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655
     上海健桥医院惹上了官司。电视剧《渴望》女主角张凯丽向上海市闸北区法院提起诉讼,指责该医院未经许可,将她的肖像照用在了男女生殖系统的医疗广告上,并发布在申城多家报刊上,造成了她巨大的精神伤害,要求健桥医院停止侵权,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30万元,并赔偿聘请律师打官司的费用3万元。昨天,闸北区法院对这起名人肖像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该案详情见本报7月14日报道)。   法院认为,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广告法》第47条也有相应规定。上海健桥医院称使用张凯丽肖像是有合法授权的,但并未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据予以佐证,所以,法院可认定被告医院的行为构成对原告肖像权的侵犯。   法院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作出三项判决内容:一,判决被告上海健桥医院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在有关报刊上刊登声明,向原告张凯丽赔礼道歉;二,赔偿原告张凯丽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三,赔偿原告张凯丽律师代理费3万元。 编辑:魏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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