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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用“最大”“最高” 广告公司挨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6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596
    最近,丹棱县工商局对某某公司在印刷品广告中,乱用“最大”“最高”文字进行广告促销活动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责令其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印刷品广告,并处1000元罚款。     丹棱县某某公司在新店开张的促销活动中,由该公司老总联系某印刷老板为其印制一批广告,其广告内容由该公司自行拟定,在广告内容中含有“规模最大”、“档次最高”的文字。在促销期间,该公司派人派车到各乡镇街道进行散发。经群众举报,丹棱县工商局执法人员查明属实,该公司拟定、印制、散发的印刷品广告违反了《广告法》关于“广告不得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的规定,构成了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编辑:史建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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