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技术中心乘用车所建设项目—协同湖及园区环境景观设计招标公告
标讯内容:
项目编号:JLZQHZB2014216FW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技术中心乘用车所建设项目已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长汽开管经字【2011】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协同湖及园区环境景观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技术中心乘用车所建设项目—协同湖及园区环境景观设计。
2.2项目概况:协同湖前身为陈大院水塘,是天然形成的水塘并由当地农民自发修建了塘坝。现有总库容9.82万立方米,坝长543米;天然情况流域面积2.55km2,现有水面面积约为4.0X104 m2;大坝为均质土坝,坝顶高程206.20m,最大坝高3.4m,坝顶宽7.0m,上游坝坡1:3.0,下游坝坡1:2.5,现有水塘底高程约为202.85m,坝下游地面高程约为201.50m,坝坡无防护。
2.3项目位置:长春市东风大街以北,大众街以东,凯达北街以西,丙九路以南。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由协同湖治理设计和园区环境景观设计两部分组成。其中,协同湖治理设计包括水底及水面的整形、坝坡护砌、泄水及排雨水方案等内容;园区环境景观设计包括且不限于园区景观(含路灯等景观照明)、各大门的出入口绿化、园区环境绿化、活动场、园区室外导示系统、楼宇外部标识、室外环境供电及室外与绿化景观相关的供排水系统等内容。设计工作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含工程标技术要求的编制及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编制)。
2.5 设计周期:2014年7月20日前提供施工图设计等全部成果文件。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的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专项甲级资质,注册资金不小于3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应为具有良好业绩和信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3年(2011—2013年度)具有水利或绿化综合设计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同类业绩3项及以上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和一汽集团公司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13日至2014年5月1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资料到招标处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第3.1条要求的同类业绩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7)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5月13日至2014年5月1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费2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6月4日9时30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北京安华时代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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